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3-06-09  20

问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一般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答案A,B,C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谓管辖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关于管辖权异议,需要注意:(1)管辖权异议只能由本诉当事人提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参加之诉的当事人,因此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提交答辩状期间。(3)管辖权异议应当向一审人民法院提起。(4)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法院只能以裁定形式作出,该裁定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5)管辖权异议争议解决前不得进行实体审理。也不得抢先作出裁决,否则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指定其他法院审理或自己提审。因此可知A、B、C项正确。而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不是复议,而是上诉。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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