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dmin
2013-02-20
28
问题
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选项
A、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盗伐林木罪、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B
解析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侵犯的法益不同,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盗窃罪侵犯的是财物所有权。偷砍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只侵犯了林木的所有权,而没有侵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所以应定盗窃罪。盗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盗有伐,李某将他人砍倒的林木偷走的行为不符合盗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所以应定盗窃罪。盗窃后的销赃行为与盗窃行为之间是吸收关系,从一重处理,不另定销赃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6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该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外地采购5辆汽车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处理。
下面关于政府采购特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组情形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1)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应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2)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诉;(3)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4)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
2000年9月15日张某经人介绍购进一批盗版影碟在某县出售,截至9月20日全部售完2002年9月17日被他人告发,县工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于次日作出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田某,男,21周岁,因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作出判决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在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提出:自己犯罪属一时激愤,现在非常后悔,他相信自己能够有机会报答社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前
甲将位于该村的、在国家林业局备案受保护的宋代古树“大柏树”砍伐并变卖,得款2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下列关于甲、乙、丙、丁、戊作为发起人筹备成立该公司的说法符合《公司法》的是: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由于管理层投资决策失误,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截至2007年5月20日,经核算证实,累计亏损达到5500万元。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情况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期权的基本要素包括()。
女性,40岁。左下后牙冷热及刷牙时酸痛感,刺激去除后酸痛感立即消失。检查:左下颌第一磨牙颌面磨损,暴露牙本质,探诊颊胎斜面有酸痛区,叩痛(-)。该患者首先考虑的疾病是
影响发病的性质、类型与特点的是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
背景某大型高档商住小区项目,共计建筑面积22万m2,地上层数38层,其中地下为设备和停车用房,地上六层为商业建筑,其余为民用住宅。由于本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属于该市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施工总承包单位成立了项目部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
下列不屈于海关依法监管及依法处理各类走私违法活动依据的是:()。
上市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设f(x)是R上的可导函数,且f(x)>0,若f′(x)-3x2f(x)=0,且f(0)=1,求f(x)。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