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

admin2017-05-09  34

问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B,D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的居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9条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本案中,秦某随母亲到中国定居已有3年,秦某的母亲还为他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所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足以认定秦某在我国有住所,因此有关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中国法律。所以本题应排除A、C项,选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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