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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dmin
201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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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选项
A、拐卖儿童罪
B、拐骗儿童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在拐卖儿童罪中,拐卖,是指以出卖为目的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任何一种行为。本题中,行为人是基于出卖的目的拐骗儿童的,成立拐卖儿童罪。在拐卖儿童罪中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是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7项规定了,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故甲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是拐卖儿童罪一罪。需要说明的是,刑法条文中的“造成被害人死亡”、“致使被害人死亡”均是指过失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杀害被害人的,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所以,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故A正确,C错误。
B选项中。拐骗儿童罪中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目的,而本题中甲具有出卖的目的,故其拐骗儿童的行为不成立拐骗儿童罪。
D选项中,绑架罪中,行为人控制被害人后向第三人索要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而本题中甲拐骗和偷盗儿童的行为是为了出卖,所以,不成立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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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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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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