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工商户李某用食用酒精兑制成白酒,使用某酒厂的粮食白酒“金福”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这种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标准,每瓶售价为“金福”的一半,销售状况很好。据此,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admin2009-03-23  36

问题 某个体工商户李某用食用酒精兑制成白酒,使用某酒厂的粮食白酒“金福”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这种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标准,每瓶售价为“金福”的一半,销售状况很好。据此,对李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选项 A、与“金福”差价显著,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C、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D、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答案4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者的以假充真行为,《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32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题中李某以酒精勾兑成白酒并用某酒厂的粮食白酒的包装、标贴,以便冒充粮食白酒,使消费者认为该粮食酒降价而踊跃购买,所以李某的行为符合以假充真的条件,构成以假充真的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D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