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admin
2009-02-15
7
问题
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选项
A、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一千警认为上级任命某干警为派出所长的决定有失公正而向法院起诉
B、个体户李某对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不服起诉
C、革命烈士家属未能取得抚恤金而诉至法院
D、公务员李某对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奖励决定不服起诉
答案
2,4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1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R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是()。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
2012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关于协议中张某的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价格,甲擅自将画出卖给丙,并当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应如何办?()
下列哪些情形中,甲、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齐某携带玉石器3件,放在行李中,未向海关申报,经广东省某海关出境通过行李机时被查获。经广东省文物管理部门鉴定,原告所带玉石器中,有禁止出境的文物两件。海关决定给齐某以没收所携带玉石器的处罚,并处罚款1万元。齐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申请复议。对于本行政处罚
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乙公司经营需要一套特种设备,但无力购买,于是与甲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向某厂家定制并购买该套设备,然后将设备出租给乙,租期10年,总租金1亿元,乙分10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1000万元。在甲、乙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刘某是国家公务员,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对其贪污受贿行为进行调查。在侦查过程中未发现其贪污受贿的证据,但侦查发现,刘某有将近100万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合法来源,则下列关于本案证明责任承担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灵活制造系统是起源于丰田汽车公司的一种生产管理方式。()
不符合三尖瓣狭窄的是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包括()。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在“项目结构分析”之后进行()工作。
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等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可建造的建筑层数有所不同。下列关于厂房建筑层数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在实际市场条件之下,通过适时改变长期配置的资产权重,增加基金投资组合的获利机会。()
以下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市酒吧一条街位于该市老城区,酒吧所租用的房屋都是原街道两侧带有当地传统建筑风格的民房,是该市有名的景点。一到晚上,当地休闲娱乐的人和外地游客蜂拥而至,热闹非凡。特别是夏季旅游高峰季节,整条街更是人山人海,也带来了各类治安风险。辖区派出所民警的以下工作恰当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小题。以下是央行2015年初公布的2014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一)2014年人民币贷款增加9.78万亿元,外币贷款增加582亿美元2014年1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86.79万亿元,同比增长13.3%。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1
A、Computershavebecomepartofourdailylives.B、Computershaveadvantagesaswellasdisadvantages.C、Peoplehavedifferent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