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国家公务员,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对其贪污受贿行为进行调查。在侦查过程中未发现其贪污受贿的证据,但侦查发现,刘某有将近100万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合法来源,则下列关于本案证明责任承担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09-04-23  40

问题 刘某是国家公务员,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对其贪污受贿行为进行调查。在侦查过程中未发现其贪污受贿的证据,但侦查发现,刘某有将近100万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合法来源,则下列关于本案证明责任承担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刘某不享有沉默权,他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
B、刘某负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财产来源合法,从而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C、侦查机关负有证明刘某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责任
D、侦查机关负有证明刘某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来源不合法的责任

答案1,2,4

解析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诉机关负有的证明责任有:一是犯罪嫌疑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犯罪嫌疑人拥有巨额财产;三是犯罪嫌疑人所拥有的巨额财产远远超过了其合法收入。而嫌疑人负有的举证责任为:证明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那部分财产有合法的来源。如果不能说明,则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因此在本题中A项认为刘某不享有沉默权是正确的,先不说中国尚没有沉默权的概念,即使有,在本案这种特殊情况下刘某也不能享有,因为他必须证明自己的财产有合法来源。因此A项说法正确,应当选。B项、C项也均符合举证责任的分配,都应选。D项错误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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