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公司经营需要一套特种设备,但无力购买,于是与甲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向某厂家定制并购买该套设备,然后将设备出租给乙,租期10年,总租金1亿元,乙分10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1000万元。在甲、乙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乙公司经营需要一套特种设备,但无力购买,于是与甲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向某厂家定制并购买该套设备,然后将设备出租给乙,租期10年,总租金1亿元,乙分10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1000万元。在甲、乙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admin
2022-03-15
26
问题
乙公司经营需要一套特种设备,但无力购买,于是与甲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向某厂家定制并购买该套设备,然后将设备出租给乙,租期10年,总租金1亿元,乙分10期支付,每期按年支付1000万元。在甲、乙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
选项
A、乙未经甲的同意,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公司
B、乙连续拖欠租金已达3期,经甲多次催告后,乙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
C、乙欠付的租金已达2000万元,经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
D、租赁设备因意外水灾遭毁损,且无法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答案
A,B,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I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
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26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9题)
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9题)
A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73题)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舜泰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其重整。管理人为维持公司运行,向齐某借款20万元支付水电费和保安费,约定如1年内还清就不计利息。1年后舜泰公司未还款,还因不能执行重整计划被法院宣告破产。关于齐某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融资租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转让一套生产设备,转让价为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200万元,再租给乙公司使用2年,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30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拖欠租金,甲公司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油藏岩石和液体的性质一定时,油井产量大小主要决定于()。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患者,男性,60岁。因“四肢不自主抖动伴运动不灵活7年”入院。该患者于7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左上肢轻微震颤。2年后左下肢亦出现震颤,特别是在静止时明显,左侧肢体活动欠灵活,动作迟缓。入院前3年患者右侧上、下肢亦相继出现震颤,并逐渐加重,情绪紧张时加剧,入睡后
分布在线粒体内膜上的不需氧脱氢酶、递氢体和电子传递体可以组成四种复合物,形成了两条既有联系又互相独立的呼吸链——NADH呼吸链和FADH呼吸链。以下哪一种电子传递方向是错误的
女性患者,戴全口义齿10年,因旧义齿折断要求重新制作,检查见上颌弓小于下颌弓,牙槽嵴中度吸收,戴用全口义齿后发现咬颊。咬颊原因可能是
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处理意见经相关单位研究并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后由( )审核签认。
为了减轻通货膨胀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在通货膨胀初期企业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包括()。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教师经常用这首诗鼓励学生珍惜时光,努力学习。这种行为属于意志品质的()。
个人玩游戏,在每张纸上写上1~9中的一个数字,然后叠起来,每人从中抽取2张,然后报出两数的关系,由此猜出剩下没有人拿的那个数字是多少。已知:Ⅰ.A说他手里的两数相加为10。Ⅱ.B说他手里的两数相减为1。Ⅲ.C说他手里的两数之积为24
冯.诺依曼体系结构的计算机有两个主要组成部件:内存和处理器。其中,内存用于存储指令和数据。在大多数高级语言程序中,(1)是内存单元的抽象。微处理器中的ALU可执行算术运算和(2)操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