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国2002年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998),成为该条约之缔约国。2006年冬,A国首脑甲某指令A国陆军将领乙某秘密入侵B国南部某城市,发动代号为“雪地银蛇”之行动,烧杀5日,造成上百人死亡,对于“雪地银蛇”行动,下列关于国际刑事责任的表述哪一项
A国2002年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998),成为该条约之缔约国。2006年冬,A国首脑甲某指令A国陆军将领乙某秘密入侵B国南部某城市,发动代号为“雪地银蛇”之行动,烧杀5日,造成上百人死亡,对于“雪地银蛇”行动,下列关于国际刑事责任的表述哪一项
admin
2009-01-19
44
问题
A国2002年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998),成为该条约之缔约国。2006年冬,A国首脑甲某指令A国陆军将领乙某秘密入侵B国南部某城市,发动代号为“雪地银蛇”之行动,烧杀5日,造成上百人死亡,对于“雪地银蛇”行动,下列关于国际刑事责任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A国应依照《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承当国际刑事责任
B、甲某和乙某应依照《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承担个人刑事责任
C、A国、甲某、乙某均应依照《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承担国际刑事责任
D、以上说法均不对
答案
2
解析
[解析]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旨在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刑事法院,对于犯有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四种核心罪行的个人进行国际刑事管辖权。2002年,依照该规约第126条的规定,规约在第60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60天后的第一个月份第一天开始生效。该年7月,该规约生效,并在荷兰海牙成立了国际刑事法院,该规约对于国际社会形成针对个人某些犯罪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该规约第25条系统地确立了国际刑法上的个人刑事责任,对国家并不具有管辖权,国家根据国际法其他规则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但不承担国际刑事法院法律体系下的国际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CD均错,应当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B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取证确实困难等原因,案件拖延了7个月还没有审理完毕。关于此案的审理时间,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有()。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农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
关于特定物的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张某茌购买电饭煲时,阅读了其包装上的性能说明,感觉不错,遂买下。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争议。该电饭煲的包装可以作为下列哪些种类的证据被法院采纳?()
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特点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的是:
下列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情形的有:
随机试题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阅读巴金的《爱尔克的灯光》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以下小题。“长宜子孙”,我恨不能削去这四个字!许多可爱的年轻生命被摧残了,许多有为的年轻心灵被囚禁了。许多人在这个小圈子里面憔悴地捱着日子。这就是“家”!“甜蜜的家”!这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爱尔克的
唾液的成分包括
功能化湿开窍,宁心安神的是功能潜阳镇肝,宁心安神的是
某企业20B4年9月购入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70000元,增值税11900元,价款尚未支付。另发生安装调试费38100元,其中银行存款支付15000元,领用工程物资19000元,负担生产车间水电费4100元。该设备于10月交付使用。假定该
简述有效减少社会惰化的途径。
理性预期学派是如何否定凯恩斯主义理论的。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这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是全球()大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
排列顺序。例如:A可是今天起晚了B平时我骑自行车上下班C所以就打车来公司BACA你还要考虑学什么专业以后好找工作B选择专业是非常重要的C你必须先想想自己的兴趣爱好
Withthepossibleexceptionofequalrights,perhapsthemostcontroversialissueacrosstheUnitedStatestodayisthedeath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