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admin
2021-11-04
28
问题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选项
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先行调解
答案
A,B,D
解析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AB项都是正确的,C项错误。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和《民诉解释》第145条,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9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69题题)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录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009年卷三第5题)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是心脏病患者诱发心力衰竭最常见的原因
患者男性,44岁。2h前饮酒后出现剧烈上腹痛,伴恶心、呕吐和发热。腹部平片显示“哨兵袢”。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腹痛加重,移动性浊音(+),提示病情加重的检查是
下列因素与聚酰胺色谱的原理无关的是
在流行性出血热临床各期中,血肌酐浓度最高的是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关于叩背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约翰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在业余时间创办了Kitty玩具公司。Kitty玩具公司的雏形是约翰在1980年开张了的乔记精品商店。后来的生意越做越大,约翰终于辞去工作全心投入公司,并把店名正式定名为Kitty玩具公司。Kitty玩具公司的生意蒸蒸日上,目前已有7家
Ieverworkedasatourguide.OnedayIsawadvertisement【M1】______onthenewspaper.Iranupthecompany,and【M2】______Iw
=________.
Thegovernmentistobanpaymentstowitnessesbynewspapersseekingtobuyuppeopleinvolvedinprominentcases【21】______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