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至1999年在北京有居住住所。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

admin2009-03-19  23

问题 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至1999年在北京有居住住所。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

选项 A、企业向其支付的月薪3万元人民币
B、美国某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2000美元
C、从英国取得的房租收入800英镑
D、从我国某高校取得的讲学报酬2000元人民币

答案1,2,4,8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第1款,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该法第2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等。达达应就境内外收入缴税,因此选项ABCD均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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