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司考2002.2.79)

admin2016-04-18  23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司考2002.2.79)

选项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主体。《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本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诉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A项表述中,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故复议机关是其所属公安局;又因其依法无权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属于《行诉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越权行为,因此行政诉讼的被告也应是公安局,因此A项表述中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B项表述中,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或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关,故复议机关依法应当是其所属区政府或市政府;又因街道办事处本身享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可作被告。据此,B项表述中的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并不重合。C项表述中,税务所是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故复议机关依法应当是其所属税务局;又因无权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属于《行诉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越权行为,故行政诉讼的被告依法也应当是税务局。据此,C项表述中的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也是重合的。D项表述中,打假办由市政府设立,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属于《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且其并无权限作出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决定,属于越权行为,故行政诉讼的被告依法应为市政府;又因其行为应视为市政府委托作出的行为,故复议机关应为市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据此,D项表述中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也不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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