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

admin2014-12-18  40

问题 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

选项 A、一审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一审审判组织不合法
C、违反公开审理的规定
D、违反了回避制度

答案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了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同时,第225条第1款第3项还规定了:“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A选项属于可以发回重审的情况,故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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