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股份有限公司有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在内的10名董事。董事长丁某因对公司不满,对公司的工作长期不闻不问。一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恰巧副董事长周某此时因公出差在外地,无法履行职务,便提议由董事王某代为履行。请问至少还要有几名董事同意王某代为履行职务,王某

admin2009-03-14  23

问题 新新股份有限公司有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在内的10名董事。董事长丁某因对公司不满,对公司的工作长期不闻不问。一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恰巧副董事长周某此时因公出差在外地,无法履行职务,便提议由董事王某代为履行。请问至少还要有几名董事同意王某代为履行职务,王某才可以正式履行职务:

选项 A、5名
B、4名
C、6名
D、8名

答案2

解析 《公司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注意:这里推举的基数应当是全体董事,并未将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排除在外。所以本题中,在丁某对公司的事务不闻不问的情况下,除了周某的一票以外,至少还要有四名董事提议王某才可以达到半数以上的推举有效要件。故正确答案应该是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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