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刚与刘明签订租赁合同,冯刚租赁给刘明电脑10台,租期为1年。半年后,因电脑租赁价格上涨,冯刚想解除合同,遭到刘明的拒绝。后来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刘明要求冯刚解决,冯刚不予理睬。刘明向冯刚居住地A法院起诉,要求冯刚赔偿因电脑质量造成的损失,A法院立案受理。三

admin2009-02-14  29

问题 冯刚与刘明签订租赁合同,冯刚租赁给刘明电脑10台,租期为1年。半年后,因电脑租赁价格上涨,冯刚想解除合同,遭到刘明的拒绝。后来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刘明要求冯刚解决,冯刚不予理睬。刘明向冯刚居住地A法院起诉,要求冯刚赔偿因电脑质量造成的损失,A法院立案受理。三天后,冯刚向电脑使用地B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责令刘明退还电脑,B法院经审查立案受理,刘明向B法院声明A法院已受理。在这种情况下,B法院应当(    )。

选项 A、裁定将案件移送A法院
B、继续审理该案,因两案案由和诉讼请求不同
C、与A法院协商决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D、报请A法院与B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决定管辖权归属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管辖。《民诉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依此可知,在题中情形下B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A法院。故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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