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属于自诉人共有的诉讼权利的有:
下列属于自诉人共有的诉讼权利的有:
admin
2014-07-03
16
问题
下列属于自诉人共有的诉讼权利的有:
选项
A、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有权自行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或接受法院调解
D、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答案
A,B,D
解析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存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当选。
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故B当选。
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202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故C不当选。 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故D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W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一—61,多)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一—21,单)
关于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二—84,多)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二—71,单)
关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起诉书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此种材料,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2012—卷二—41,单)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正确的做法是:(2005—2—96,任)
甲因遭受强奸住院治疗1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赔偿要求具有法律依据?(2006—卷二—72,多)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2003—2—92,任)
下列有关对扣押、冻结财产的做法,正确的有:
美国公民甲欲杀害德国公民乙,便邮寄给乙一盒涂满毒药的巧克力,乙在本国收到巧克力后一直没有吃。某日,乙乘坐注册地为中国的飞机由德国飞往日本,在这途中乙食用了甲赠送的巧克力并当即死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男性患者,18岁,着凉后出现发热,咳嗽,咳黄痰,未及时治疗,1d前出现高热,咳铁锈色痰。该患者的诊断最可能为
在流行病学实验性研究中,采用盲法的目的是为了()
初步可行性研究属于项目建设的( )阶段。
经济稳定的含义包括()。
某事业单佗2013年有关资料如下:取得事业收人300万元(专项资金收入140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160万元),收到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专项资金收入60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20万元),向附属单位拨出经费50万元,发生“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支出100万元
领导让你去某单位办一件行政审批手续,而具体办事人员对你单位有意见,故意拖延时间不给你办,你怎么办?
设总体X~U[0,θ],其中θ>0,求θ的极大似然估计量,判断其是否是θ的无偏估计量.
表达式Sgn(0.25)的值是
WhatdoesPixapointdo?
Evidencecameup________specificsoundscanberecognizedbybabiesasyoungassixmonthso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