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扶贫攻坚的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被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例不断涌现,扶贫领域俨然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扶贫资金被人“惦记”,和其监管难有很大关系。从横向上看,扶贫资金来源过多,多头管

admin2020-01-10  26

问题 给定资料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扶贫攻坚的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被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例不断涌现,扶贫领域俨然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扶贫资金被人“惦记”,和其监管难有很大关系。从横向上看,扶贫资金来源过多,多头管理;往往涉及财政、发改委、扶贫、民委、林业、农业、残联等部门或单位,这些部门互不隶属,信息不通,难以相互监督。从纵向上看,虽然目前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由省市政府部门负责监督。但是中央的一些扶贫资金,都要求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而地方财政有的根本拿不出钱,专项资金下来后,没有配套资金,为了完成任务,地方政府只能假配套。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市县范围内的上下级同流合污。
    目前来看,最有效的就是审计监督,然而审计监督也有自身的缺陷。审计监督是事后审计,资金使用结果的审计证据容易取得,而有关项目立项、资金分配、执行过程中真实、详细、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往往较难取得,难以起到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
    按照201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而该条例对此的处罚是,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虽然上述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整体来说,这种处罚强度无法阻止官员打扶贫资金的主意。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严重的扶贫造假现象。马山县就是个例子,2015年10月,审计署发布的通报显示,马山县2014年度将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608户、2272人认定为脱贫,占脱贫户数的9.10%、脱贫人数的8.9%。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出现这种群体腐败,是因为在识别贫困对象过程中存在“恶意排斥”。所谓“恶意排斥”,是指主导或者承担识别的人员,为了私利优亲厚友,而人为干预识别的行为。比如在县级确定贫困乡镇的时候,一般是基于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以及贫困人口基数。通过打分排序的方式来确定贫困乡镇的,但在谁来打分、怎么打分、怎么监督打分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上,无人监督。加上一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人为抬高或压低人均收入,导致人均纯收入基数失真,使得在从县级到乡镇级和村级环节,由上级领导“指定”贫困乡镇和贫困村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从村级到贫困户环节,虽然有农户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社区公示的程序要求,但在农户代表选择、公示方式甚至是否真正公示等关键环节上都是由村干部说了算,贫困户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参与和监督的机会。
请根据给定资料,归纳总结扶贫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的原因。
要求:内容准确、全面,语言流畅,字数在250字左右。

选项

答案一是扶贫资金监管难。扶贫资金来源过多,多头管理,各部门互不隶属,信息不通,难以相互监督;有的地方财政拿不出钱与中央扶贫资金配套,只能假配套,导致同流合污;审计较难取得项目立项、资金分配、执行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难以起到防范、纠正的作用。 二是贫困对象识别环节缺乏监督。对领导干部、识别人员、关键环节等缺乏有效监督,贫困户缺少参与和监督机会,无法制约扶贫造假。 三是处罚强度不够。我国对扶贫腐败处罚强度不够,威慑不足。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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