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

admin2014-07-03  27

问题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

选项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答案C

解析 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二)可能判处死刑的……”本案中,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不能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故选项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综上可知,选项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知,对于第一审案件,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其他均由合议庭审理,而合议庭的成员可以全部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这一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的审理也同样适用。故选项C正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可见,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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