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一合伙人,为担保个人债务的履行,以在合伙企业的份额为乙设定质押,此事其他合伙人不知。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请求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以甲在其中的份额清偿债务。其他合伙人提出异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为一合伙人,为担保个人债务的履行,以在合伙企业的份额为乙设定质押,此事其他合伙人不知。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请求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以甲在其中的份额清偿债务。其他合伙人提出异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09-03-14
24
问题
甲为一合伙人,为担保个人债务的履行,以在合伙企业的份额为乙设定质押,此事其他合伙人不知。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请求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以甲在其中的份额清偿债务。其他合伙人提出异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表明了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按份共有关系
B、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甲不得以财产份额设定质押
C、甲设定的质押如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则乙请求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的主张应予支持
D、合伙人对合伙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
答案
2,8
解析
依照通说,合伙人对合伙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而非按份共有关系。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表明的是合伙人对整体合伙企业的股份(有份额)关系,而不是对具体合伙财产的按份共有关系。所以.D正确,A错误。(2)以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就是以甲在合伙企业的“股权”出质。出于合伙企业人合性的考虑,合伙人对自有股份的处分,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B正确。(3)由于财产份额是股权,因此实现质权时,可以拍卖该股权,但不可以直接拍卖合伙企业的财产。所以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i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酗酒闹事将乙打伤,乡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对甲拘留5日并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县法院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须经行政复议为由不予受理,甲遂口头向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县公安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甲向
某市质检局在对辖区的超市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一超市的存货严重过期,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给予该超市1000元的行政罚款。问题:简易程序的制度价值何在?
某市质检局在对辖区的超市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一超市的存货严重过期,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给予该超市1000元的行政罚款。问题:本案中质检局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
2007年9月24日,某市劳动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爱华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如灯光昏暗,工作人员操作时未戴安全帽等。对此,劳动局劳动安全稽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
秦代行政法规中对官吏奖惩有哪些规定?
宋代的刑事证据主要有哪几种?法律对各种证据有何规定?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李斌(住北京市海淀区)和杜军磊(住北京市东城区)两人关系很好,2008年8月,李斌想开一家五金批发店,因资金不够向杜军磊借款8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李斌应当于一年后还钱,还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31日。除此之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2009年9月2
朱某与任某婚后感情不和,朱某经常打骂任某,任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朱某知道后对任某打骂更甚。审判人员对朱某进行严厉批评,并口头裁定在案件审理前朱某不得对任某进行打骂,且不得随意隐藏、转移、变更和毁损家里的财产。但朱某不但不停而且变本加厉。任某向法院求救,审判人
简述被告不参与诉讼的情形及处理。(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随机试题
实验设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
A.气上B.气下C.气缓D.气结E.气消
患者,女性,30岁,开口受限1年,既往有关节弹响史。临床检查见开口度1指半,开口型左偏。颞下颌关节上腔造影侧位体层闭口位片的正常影像应当是
升麻葛根汤中配伍升麻的用意是()
下列不属于中央银行负债的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的证件及资料有()。
下列谱例属于哪种类型的音乐?()
2004×(2.3×47+2.4)÷(2.4×47-2.3)的值为:
下列程序段执行时在屏幕上显示的结果是DIMEa(6)a(1)=1a(2)=1FORi=3TO6a(i)=a(i一1)+a(i一2)NEXT?a(6)
BetterControlofTBSeenIfaFasterCureIsFoundTheWorldHealthOrganizationestimatesthataboutone-thirdofallpeo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