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经营近10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16年5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2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经营近10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16年5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2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
admin
2019-10-31
29
问题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经营近10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16年5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2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5000尾。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内,原告二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1)2016年5月10日购买2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3)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的人员出具的书面陈述,估算死虾5000尾,双方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因,法院直接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
问题:
如果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化验报告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则两份报告的证明力如何?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市商品检验处和市环保部门出具的报告属于公文书证。根据《民诉解释》第11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两份报告的相反证据。则法院应认定两份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为真实。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X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请求行政赔偿?
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可否对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003年,某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认定《某某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内容“无效”。该省人大常委会已指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严重违法,并要求该市人大对此进行纠正,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要求有关方面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刘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光明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若光明化肥厂接到处罚决定后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市环保局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某市光明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新余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该市林祥区的市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新余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光明化肥厂做出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如果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一家提出上诉,理由是事先有合同的约定,版权问题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负责解决,故构成侵权,应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进行赔偿和道歉,在这种情况下,二审当事人如何列明?
案情:某年1月,张某不慎遗失其背包,内有其名贵钻石项链一条。李某拾得后,按照背包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将钻石项链归还给了张某。同年5月,张某与赵某结婚。张某、赵某合计开设一家书吧,书吧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个体工商户开办人为张某。
案情:某年1月,张某不慎遗失其背包,内有其名贵钻石项链一条。李某拾得后,按照背包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将钻石项链归还给了张某。同年5月,张某与赵某结婚。张某、赵某合计开设一家书吧,书吧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个体工商户开办人为张某。
近年来,社会中出现了种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现象。如,2002年,经人介绍,北京某商贸公司打算购买某企业欲出售的一套房屋,双方商定了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可过了没多久,售房企业就将该套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为此,商贸公司要求售房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随机试题
定期监督检查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除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外的另外一种形式。
百事可乐公司的菲多利早餐食品分部采取的发展战略是()
下列哪一项不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病的特点
延胡索的功效有
背景某机电工程公司以EPC方式中标了一化工厂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其地处偏僻,规模大,需要较大的临时用电量,并编制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考虑工程设备不仅是大件,设备也多,而且需要较多的大型吊装设备,以及施工中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多、工期紧等特点,为确
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出量包括()。
惠子:有些祭天者是祭司,而祭司同时又是卜筮者。庄子:没有一个楚人参加祭天,所有的卜筮者都是楚人。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
我国比较系统的音乐教育思想的提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Doyourememberallthoseyearswhenscientistsarguedthatsmokingwouldkillusbutthedoubtersinsistedthatwedidn’tknow
A、Itkeepstrackofhowcleanorpopulatedtheairis.B、Itcanpredictthetemperatureofthenextdays.C、Itcandirectpeop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