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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王五、李―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张三、李四、王五、李一内部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张三、李四、王五、李―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张三、李四、王五、李一内部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admin
2008-12-16
43
问题
张三、李四、王五、李―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张三、李四、王五、李一内部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选项
答案
该债务由李四、王五、李一承担。若张三对外承担责任,可向李四、王五、李一追偿;李四、王五、李一对外承担超过其应承担部分,可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债务的合伙人追偿。
解析
对于第三个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张三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李四、王五、李一追偿。李四、王五、李一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李四、王五、李一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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