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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同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2012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2012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
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同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2012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2012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
admin
2013-11-02
22
问题
约翰为在某市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同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2012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2012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当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当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1日离境,12月10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2)将境内一辆豪华房车出租给某婚庆公司拍摄婚礼使用,租赁期限2个月,每月收取租金4800元,出租期间每月缴纳相关税费268.8元。
(3)在境内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
(4)接受朋友无偿赠送的一套境内房产。受赠协议写明该套房产市场价格为200万元,受赠过程中约翰缴纳相关税费8万元。
(5)在某奢侈品店消费累计金额很高,取得该店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价值500元;同时参加该店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奖品价值1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作出下列计算:
约翰受赠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约翰受赠房产应按照受赠合同价减除受赠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8)×20%=38.4(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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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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