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不需要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包括: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不需要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包括:
admin
2016-01-28
24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不需要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包括:
选项
A、不设区的市
B、县、自治县
C、直辖市
D、设区的市
答案
C,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8条规定,只有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CD是应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0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关于财产刑执行的各种表述,不正确的是:()
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人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中约定了合伙企业在三年后解散,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有?
下列关于事实认识错误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和陈某因共同实施贪污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王某也没有提出上诉,陈某提出上诉后,意外病故。高级法院经审查发现被告人陈某不构成犯罪。高级人民法院的处理错误的是?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关于王某享有的辩护权,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3月,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的“威达"号货轮满载货物从南非开普敦港口出发驶往中国连云港。在此次航程开始之前,该轮所属远洋运输公司已拖欠了“威达”号船长、船员5个月的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该轮行至印度洋公海时因“威达号”船长驾驶过失与新加坡客轮“伈伈”号
甲故意杀人一案,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甲的辩护人乙以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为由申请精神病鉴定。经鉴定,甲系在发病期间将被害人杀害,甲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请回答93—98题。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甲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关于再审抗诉的提起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说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升高反应温度,有利于放热反应。()
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物为()
构筑物水池做满水试验时应掌握的要点有()、外观观察及蒸发量的测定。
关于学困生的记忆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6.广东)
下列课程理论不太关注学科知识体系的是
债券
设f(x)=∫0xecostdt.求∫0πf(x)cosxdx.
America’sgreatlabourmarketslumpcontinuestocastitspallovertheeconomy,leavingonelonelygroupinparticularshrouded
Iwouldratheryou(come)______yesterday.
【B1】【B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