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的犯罪行为虽然导致他人死亡,也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甲有期徒刑2年。在法定期间内甲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

admin2016-01-15  32

问题 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的犯罪行为虽然导致他人死亡,也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甲有期徒刑2年。在法定期间内甲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B、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省级人民法院复核
C、如果省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如果省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以改判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A,B,C

解析 《高法解释》第336条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书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第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后仍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当依照前项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此,ABC项均正确。D项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如果省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在改判后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只有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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