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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那么对于张某造成客户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和写字楼租金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项或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如果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那么对于张某造成客户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和写字楼租金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项或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admin
2009-05-14
19
问题
如果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那么对于张某造成客户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和写字楼租金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项或几项说法是正确的?
张某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选项
A、张某不得自行退伙,应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退伙
B、李某、王某不得要求张某退伙
C、李某、王某可一致同意张某不退伙
D、不论李某、王某意见如何,张某都应当退伙新华股份有限公司的王经理因为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而入狱,公司经理一职出现了暂时的空缺,依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点是合伙人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后果。按照修订前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当然的退伙事由。但是新的《合伙企业法》对此进行了修改。该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由此可见,张某是否退伙,完全取决于其余合伙人能否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即不对外代表合伙,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的合伙人。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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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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