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5日徐某和李某经法院调解同意和解,9月8日法院通知徐、李来法院领取调解书,李来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但徐某直到9月10日才来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请问,本案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应当为哪一天?( )

admin2022-03-15  31

问题 1997年9月5日徐某和李某经法院调解同意和解,9月8日法院通知徐、李来法院领取调解书,李来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但徐某直到9月10日才来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请问,本案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应当为哪一天?(    )

选项 A、9月5日
B、9月8日
C、9月10日
D、9月11日

答案C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96条规定,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故本题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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