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止确的?

admin2020-11-19  27

问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止确的?

选项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解析 A选项不当选。《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题中城管局将小推车等物品扣押是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所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强制执行。   
B选项当选。行政事实行为是不直接对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动影响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行政相对人打伤的行为就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一种。   
C选项不当选。城管执法人员打伤甲与扣押甲的物品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因为城管执法人员实施了打伤甲的违法行为而导致扣押物品行为也变成违法行为。   
D选项不当选。《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本案中城管执法人员将甲打伤就属于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甲的人身权侵害,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而不是民事赔偿的范围,不能由李某个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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