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2013年卷一第50题)

admin2018-03-30  41

问题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2013年卷一第50题)

选项 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根据该款第2项之规定,A项成立,不选。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所以B项正确,不选。
《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据此,法律援助对受援助人来说是完全无偿的,所以C项说法错误,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D项说法正确,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Jc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