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17题题)

admin2017-03-09  26

问题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17题题)

选项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答案D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本题中,向飞跃公司的10万元借款虽然是王某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借的,但上述借款全部在婚后用于婚房的装修,所以飞跃公司可以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故D选项是正确答案,其他选项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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