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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1-12-19
3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答案
A
解析
本题的测试点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无效宣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七十三条规定:
(1)对于分批交付货物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便对该批货物构成根本 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 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
(3)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时,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 物均为无效,如果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
根据以上规定,本题中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题目中未表明该批货物与其他批次的货物互相依 存,所以买方只能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因此选项 A 正确,B、C、D 错误。
实际上,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基本上一致,如果考生对 我国《合同法》比较熟悉的话,本题也不难得出正确答案。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 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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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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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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