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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17年5月1日,甲将自有之房屋2间租给乙,书面约定租期1年,租金月付。入住前,乙未征得甲的同意便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2018年3月1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未付上月租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7年5月1日,甲将自有之房屋2间租给乙,书面约定租期1年,租金月付。入住前,乙未征得甲的同意便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2018年3月1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未付上月租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10-17
29
问题
2017年5月1日,甲将自有之房屋2间租给乙,书面约定租期1年,租金月付。入住前,乙未征得甲的同意便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2018年3月1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未付上月租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部分无效
B、乙无正当理由未给付租金,故甲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C、乙未经甲的同意装修房屋,故甲有权解除合同
D、乙未经甲的同意装修房屋,故甲有权请求乙恢复原状,且所有费用均由乙承担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迟延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及租赁关系中的装修问题。依据《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故选项A错误。依据《合同法》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未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甲只可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径行行使合同解除权。故B选项错误。依据《合同法》第223条第2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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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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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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