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真题)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2年真题)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5-15
21
问题
(2012年真题)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一定拥有权利能力
B、享有具体权利的人一定具有权利能力
C、有权利能力的人一定实际享有具体权利
D、权利能力只体现享有权利的资格而不包括承担义务的资格
答案
B
解析
所谓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甚至也没有资格承担义务。因此,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定拥有权利能力。A、D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正确。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实际享有权利,即有权利能力是享有具体实际权利的必要前提条件而非充分条件。C选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Y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革命根据地时期增加“同中农巩固联合”条文的宪法性文件是()。
立法机关对于司法机关的监督应当是()。
关于法治国家的实现途径,表述错误的是()
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清末变法修律中,清廷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该草案共分五编,其中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部分是()。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甲为甲父唯一的儿子,甲父某月中彩票获奖200万元,甲为牟取巨额财产,遂杀害其父以便依法定继承甲父财产。对该行为理解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公布机构是()。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现代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一棵二叉树的前序遍历序列为ABCDEFG,它的中序遍历序列可能是()。
患者,男,18岁。自幼多个牙齿着色深暗,无其他不适,要求诊治。如检查患者发现全口除第三磨牙外多数牙表面呈白垩色或褐色斑块,界限不清,呈云雾状。最应考虑的诊断是
预防HBeAg阳性母亲所生的新生儿HBV感染最有效的措施是()
(2017年)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某律师事务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在房地产市场调查中,次级资料的特点有()。
财政机关对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进行检查,但甲公司领导以“财务部门负责人出差”为由予以拒绝,后经多方协调,财政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如下问题:(1)3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货物,收到发票后,经办人员乔某发现发票金额与实际
英国教育家洛克的“白板说妇体现了人身心发展动因理论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
微型计算机的硬件系统中最核心的部件是____________。
Duringthe1992presidentialcampaign,HillaryRodhamClintonobserved,"Ourlivesareamixtureofdifferentroles.Mostof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