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王某与郭某本来是一对好朋友。但由于共同喜欢上了肖某,两人时常相互讥讽,有时还会发生斗殴行为。后肖某答应王某的求婚。郭某知悉这一消息后,怒从心生,拿了一把匕首便去找王某算账。见到王某后,郭某举刀便砍,王某的父亲和哥哥从屋内冲出挡开了郭某,但王某父亲的胳
案情:王某与郭某本来是一对好朋友。但由于共同喜欢上了肖某,两人时常相互讥讽,有时还会发生斗殴行为。后肖某答应王某的求婚。郭某知悉这一消息后,怒从心生,拿了一把匕首便去找王某算账。见到王某后,郭某举刀便砍,王某的父亲和哥哥从屋内冲出挡开了郭某,但王某父亲的胳
admin
2016-01-15
95
问题
案情:王某与郭某本来是一对好朋友。但由于共同喜欢上了肖某,两人时常相互讥讽,有时还会发生斗殴行为。后肖某答应王某的求婚。郭某知悉这一消息后,怒从心生,拿了一把匕首便去找王某算账。见到王某后,郭某举刀便砍,王某的父亲和哥哥从屋内冲出挡开了郭某,但王某父亲的胳膊被匕首割伤。郭某赶紧逃走。后王某的父亲到县公安局控告,但公安局认为郭某的行为非常轻微,因此不予受理。王某的父亲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县公安局不立案的做法是正确的,也不予受理。王某的父亲非常气愤,引起心脏病发作,并最终死亡。王某的哥哥又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控告。
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我国立案管辖的有关规定,最初受理本案的法定机关应当是哪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本案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自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m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无饥饿和要求进食之感,可食可不食,为厌恶食物,或恶闻食味,为
医务人员职业要求其情绪主要是
如给该患儿从第一阶段开始补液,用2:1等张含钠液的正确方法是若经过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部分补液,该患儿开始排尿,此时应考虑补钾。关于静脉补钾,以下哪项不正确
男性,30岁,1年前下岗。近5个月来觉得邻居都在议论他,常不怀好意地盯着他,有时对着窗外大骂,自语、自笑,整天闭门不出,拨110电话要求保护。治疗应首先选用
男性,30岁,1年前下岗。近5个月来觉得邻居都在议论他,常不怀好意地盯着他,有时对着窗外大骂,自语、自笑,整天闭门不出,拨110电话要求保护。该病人不存在
A.扑翼样震颤无法引出B.轻度性格改变和行为失常C.昏睡和精神错乱D.意识错乱和睡眠倒错E.脑电图正常肝性脑病二期
患者,男性,59岁。进行性记忆力下降6个月。怀疑有人偷自己的东西,认为爱人对自己不忠诚,常与邻居发生争执,有时尾随年轻女性,行为幼稚、任性。家人无法管理因此住院治疗。既往无脑血管病史。生命体征及神经系统检查正常。假设该患者在住院期间,突然出现大量丰富的
随机试题
下列表述属于法律规则的是()。
提出路径一目标理论的学者是()。
下列关于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与抽样调查相比,普查的特点有( )
2017年金砖五国(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南非)峰会于9月3日至5日在厦门举行。9月3日下午3时30分,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举行。工商论坛开幕时,金砖国家其他四国首都()。
关于Windows桌面的图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阿波罗:太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战路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团结带领人民不断书写改革开放历史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把马
证明:当0<a<b<π时,bsinb+2cosb+πb>asina+2cosa+πa.
SaleswentupinthestoresduringDecember,but______againafterChristm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