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16岁,因故意伤害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少年管教所服刑,被告人刘某提起申诉,上一级法院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没有新的充分理由,又提出了申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14-02-27  34

问题 被告人刘某,16岁,因故意伤害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少年管教所服刑,被告人刘某提起申诉,上一级法院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没有新的充分理由,又提出了申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应予受理
B、发回重审
C、转送中院
D、不再受理

答案8

解析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03条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所以,应当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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