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关于法人的论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3-10-10  20

问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法人的论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除违反国家限制性经营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B、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也可形成合同型联营
C、企业法人在增减注册资本时需要登记并公告,但是在分立时只需登记
D、对终止的企业法人债权、债务的民事诉讼,清算组织应以企业的名义参加诉讼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的基础性知识。《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所以若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应认定无效。故A不正确。联营共有法人型、合伙型和合同型三种类型。《民法通则意见》第51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此为法人型联营。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此为合伙型联营。第53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此为合同型联营。故B项正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由此可知,企业法人在增减注册资本的时只需要登记而不需要公告,而法人的合并分立是有公告和登记的要求,故C项错误。《民法通则意见》第60条规定:对于涉及终止的企业法人债权、债务的民事诉讼,清算组织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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