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66题)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66题)
admin
2014-12-09
26
问题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66题)
选项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A,B,D
解析
①《民通意见》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乙公司未经甲允许,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甲女的肖像做广告,侵犯了甲的肖像权。故A选项正确。②该照片属于委托作品。《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该照片的著作权属于乙公司。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丁男将照片中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的行为,属于对照片的歪曲和篡改,侵犯了乙公司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当然,丁男的行为也构成对乙公司著作权中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故B选项正确。③《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丁男的行为符合侵犯甲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首先,丁男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属于侮辱行为;其次,该侮辱行为指向特定的人;再次,该侮辱行为已经向第三人公开;最后,该侮辱行为导致甲女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遭受损害。故C选项正确。④《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8条也规定,侵害自然人的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O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以《公司法》的规定成立了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对人民法院的一起强奸案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通知人民法院派员出席法庭,但是检察院在接到通知的时候没有派员出庭。对此,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的出资为高级笔记本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笔记本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与不知情的丁。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上述案件中可以作为本案诉讼当事人的是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车祸死亡,甲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依法继承甲的遗产。在甲妻提出继承合伙份额的要求时,乙、丙的如下答复哪些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专利法下列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情形是: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其北京分公司在50万元以下提供保证。某实业公司因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请北京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北京分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盖章,后实业公司只归还40万元贷款,余款未能支付。银行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份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以下关于
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请问: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51题)
周老太自年轻时丈夫去世后,就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周老太年老体弱,两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周老太伤心至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周老太一次性支付赡养
随机试题
在Access数据库中,带条件的查询需要通过准则来实现。下面()选项不是准则中的元素。
Weshallhaveanopportunitytoexchange______tomorrow.
A.癫痫、偏身感觉障碍、失用、失算B.精神症状、运动性失语、偏瘫C.感觉性失语、同向上1/4象限盲D.步态异常、共济失调、眼震、构音障碍E.视力减退、双颞侧偏盲、闭经、尿崩小脑
下列各项,关于肺结核病理变化叙述,错误的是
企业投资的有形产品项目一般只进行()。
下列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的是()。
经济计量模型是当今经济分析的主要工具。简单地说,经济计量模型是指()。
2021年9月2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重要讲话。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Tocallsomeonebird-brainedinEnglishmeansyouthinkthatpersonissillyorstupid.Butwillthisdescriptionsoondisappear
STOPSMOKINGDoyouwanttostopsmoking?Haveyoualreadytriedtostopbutfailed?Nowit’stimetostopsmokingusing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