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孔某、广州雕塑院是广州“五羊石像”的原作者和创作单位。广州市某超市、某公司和某旅行社3家被告未经原告授权,使用或出售带有“五羊石像”形象的广告和旅游纪念品等商品。三原告认为三被告构成侵权,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的广告和商品、支付原告各类损失60

admin2013-04-25  42

问题 陈某、孔某、广州雕塑院是广州“五羊石像”的原作者和创作单位。广州市某超市、某公司和某旅行社3家被告未经原告授权,使用或出售带有“五羊石像”形象的广告和旅游纪念品等商品。三原告认为三被告构成侵权,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的广告和商品、支付原告各类损失60余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主张广州市政府才是“五羊石像”雕塑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陈某、孔某是该作品的原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
B、该作品是三原告在广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属于特殊的职务作品,广州市政府是著作权人
C、陈某、孔某对该作品享有署名权
D、三被告对该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构成侵权

答案B,C,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陆摹、绘画、摄影、录像。本案中,三被告使用的“五羊石像”形象,是三被告自行拍摄复制的,没有指明石像的原作者是因为受到使用方式的限制,不适宜将原作者姓名在广告或商品上标示。多年来,社会各界将“五羊石像”作为广州市的城市标志进行了广泛复制和使用,并不会使社会公众对“五羊石像”的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等产生歧义,故本案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五羊石像”是原作者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创作的,场地和经费也都由政府提供,属于特殊的职务作品,同时广州市人民政府也一直承担了该作品的维护工作。因此,广州市政府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根据我国上述规定,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可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等,其复制成果可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合理的使用”既可包括非营利性的使用,也可包括营利性使用,前提是不影响原作品的使用,不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故B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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