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件中可以作为本案诉讼当事人的是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车祸死亡,甲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依法继承甲的遗产。在甲妻提出继承合伙份额的要求时,乙、丙的如下答复哪些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

admin2013-04-25  34

问题 上述案件中可以作为本案诉讼当事人的是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车祸死亡,甲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依法继承甲的遗产。在甲妻提出继承合伙份额的要求时,乙、丙的如下答复哪些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

选项 A、“由于合伙协议没有关于继承问题的约定,我们又不愿意与你共事,所以你不能成为合伙人”
B、“我们本来并不反对你的儿子成为合伙人,但是,鉴于你坚持要代他行使权利,我们因此不同意他成为合伙人。这样,现在只能按退伙处理”
C、“如果按退伙处理,我们可以不退还你丈夫出资时投入的房产,而改为退还现金”
D、“你丈夫突然去世后,合伙企业的管理一度陷于混乱,其间一笔生意失败,造成大量亏损。在办理退伙结算时,你们应分担其中一部分亏损”

答案1,2,4

解析 本题考《合伙企业法》第51条和第5条规定的因合伙人死亡而退伙所产生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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