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经法院调查,“胜利号’’是我国乙公司从意大利租用的一艘在马来西亚登记并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光船。则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经法院调查,“胜利号’’是我国乙公司从意大利租用的一艘在马来西亚登记并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光船。则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admin
2009-03-19
35
问题
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经法院调查,“胜利号’’是我国乙公司从意大利租用的一艘在马来西亚登记并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光船。则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选项
A、应适用原告的本国法,即德国法
B、适用光船租赁行为地法,即意大利法
C、因抵押权具有优先性,应适用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D、适用船舶登记国法,即马来西亚法
答案
8
解析
本题考查船舶抵押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海商法》第271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因此,本案应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即马来西亚法,D项正确。C项对船舶优先权存在误解,船舶抵押权虽具有优先性,但并非“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上特有的概念,我国《海商法》第21条专门规定了其含义,第22条则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其具体内容。实际上,船舶优先权的优先性要强于船舶抵押权,应当先于抵押权受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H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法考真题]
对徐某应以什么罪定罪量刑?徐某具有哪些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找证人王某了解情况。谈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予以政策教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本单位领导李琴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侦破了李某受贿6
个体户某甲因销售货物时屡有短斤少两的现象,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决定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500号)对银行的免责作了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甲市居民陈某在乙市出差期间被乙市公安局误认为盲流收容遣送至丙市。乙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陈某决定向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随机试题
下面程序的运行结果是()。for(i=3;i
Thematchwasreallyfantastic,__________whenSmithscoredinthelastminute.
在抵押物的价值小于债权时,对剩余部分债权,抵押权人()
下述情况下使心排血量增加的是
女性青春期开始的重要标志是
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对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报关,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按照是否受到限制,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下列关于Windows2003系统DNS服务器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VBA程序流程控制的方式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