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admin2008-04-03  22

问题 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选项 A、韩国公民
B、以律师身份接受朴某委托的韩国律师
C、中国律师
D、中国公民

答案A,C,D

解析 外国人在我国参加诉讼时,可以亲自参加,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第30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据此,外国人在我国参加诉讼时,可以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有:(1)中国律师;(2)外国人本国国民; (3)外国人本国律师,但须以非律师身份;(4)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但须以个人名义;(5)中国公民。所以应选A、C、D项,B项错在韩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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