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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其与刘某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该案并开庭审理。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哪个?( )
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其与刘某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该案并开庭审理。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哪个?( )
admin
2009-05-14
48
问题
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其与刘某的婚姻关系,法院受理该案并开庭审理。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哪个?( )
选项
A、如果刘某申请不公开审理,则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
B、由审判员甲和人民陪审员乙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C、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合议庭评议案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离婚判决,对于少数人的意见并不记入评议笔录
D、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刘某提出某审判员为李某的叔叔,应当回避。对于该审判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该审判员暂停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答案
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说民事案件的审理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而且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为法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另外一种是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而非应当)不公开审理。本题为离婚诉讼,且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所以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不是应当不公开审理,A选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所以说在该案的一审程序中可以由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但按照规定,合议庭的人数最少应是3人以上且为单数,B选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所以说法院是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案件的判决,但是对于合议庭少数人的意见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记入合议庭评议笔录,C选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所以本题中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民事诉讼法》第46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本案中并无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所以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该审判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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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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