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正确的是:

admin2013-01-11  33

问题 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正确的是:

选项 A、郑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的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有关部门欲给予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该处罚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作出
B、辛律师在一次刑事辩护案件中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C、王律师在一次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司法厅吊销其执业证书
D、在诉讼活动中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2

解析 《律师法》第44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三)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五)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六)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七)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八)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九)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十)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十一)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第45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国家秘密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依照上述法条可知,只有B项中对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是正确的,A、C、D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都有违于法律规定。故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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