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
admin
2009-03-23
14
问题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
选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中央军委会主席
C、最高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委员
答案
2,4
解析
《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87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中央军委会主席、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连续任职没有规定。据此,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C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共同盗窃了某个珍贵文物。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其砸碎,目的是便于销赃。甲、乙的行为属于( )。
被告人张某涉嫌贪污、抢劫等犯罪,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其死刑。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共有三类,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下列情况检察院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哪些不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况?( )
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汪某等5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们借过钱,要求丁某偿还。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必须符合下述哪些条件?( )
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踹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乙某的行为属于:
王某的行为在下列几项犯罪中有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设李某曾借王某1万元,现王某生活窘迫,急用钱,虽向李某多次催要,但李某总以种种借口或理由拒不还债。某日,王某将李某骗到城郊的亲戚家关押起来,声称李某不还钱就不能走,李某只好让家人送1万元给王某。
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但是,法律规定,对有些具体部门的行政复议,须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这些部门为下列哪项的内容?
人民法院对张某、王某共同强奸一案作出判决,张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被判处拘役,判决确定后,两人被交付执行。如果张某在死刑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某乙于1999年4月13日酒后驾车,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赶路的某丙撞倒。某乙下车后看到某丙已压断了下肢,看到四周无人,某乙上车后又倒车将某丙碾压致死,然后狂奔而去。某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共有三类,其中一类即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这类刑事自诉案件?( )
随机试题
某男,28岁。3天前出现高热,体温39.2℃,胸痛,咳嗽,咳痰,白细胞21×109/L,中性占0.90,X线胸片显示,右上叶大片状阴影。考虑下述哪种病变
堵塞衬砌背后的渗流水,集中引导排出,是( )的防治措施。
2013年1月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100名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①甲公司向100名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这些高级管理人员从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连续服务满3年,公司3年平
【2014山东菏泽】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学习所迁移的不是两个学习情境的共同成分,而是两个学习情境中()。
下列有关常识表述,正确的是:
设矩阵A=I-ααT,其中I是n阶单位矩阵,α是n维非零列向量,证明:当αTα=1时,A是不可逆矩阵.
设f(2)=,f′(2)=0,∫02f(χ)dχ=1,求∫01χf〞(2χ)dχ.
生长在哈尔滨的人几乎没有不会滑冰的,我自然也不例外。
Anewcitymaybeexciting,butamovetoanewcitycanbedifficult.Hereareafewwaystogettoknowanewcityanditspeo
Haveyoueverreceived______ofwhathashappenedtoh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