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赵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刘某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两人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80多万元。对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赵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刘某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两人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80多万元。对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admin
2014-05-30
29
问题
赵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刘某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两人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80多万元。对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选项
A、赵某定职务侵占罪,刘某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赵某定职务侵占罪,刘某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赵某定职务侵占罪,刘某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刘某定贪污罪,赵某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答案
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赵某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物的副总经理,刘某是该公司的财务主管,应认定为赵某是主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A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古代诉讼制度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关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一同学在课堂发言时表示,由于法律和道德均反对故意杀人、盗窃等行为,所以法律和道德存在相同的指向。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以下关于公平正义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乙国提名威廉担任乙国驻甲国使馆馆长,甲国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杨某在s市某电器经营市场因涉嫌携带凶器抢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侦查阶段,杨某聘请当地著名律师谢某为其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谢某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周某到北京打工,因为没有找到工作,并且所携带的盘缠已经花完,就潜人一户居民家盗窃。周某潜入室内,被在家休息的张某夫妇发现.在张某夫妇抓捕周某的过程中,周某和张某夫妇发生打斗,张某夫妇将周某打成重伤,警察赶到后将周某送到医院治疗。下列选项中对张某夫妇的行为性
随机试题
Weappreciatethegoodqualityofyourproducts,butunfortunatelyyourpriceappearstobeonthehighside.
A.大网膜不易包裹,穿孔率高B.症状、体征与病理改变往往不一致C.阵发性绞痛、间歇期不痛,无局部体征D.麦氏点压痛位置高E.压痛可在任何部位
法律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程序而暂不交付表决,必须符合以下哪些实体和程序条件?()
适用于沉重型的混凝土桩和钢桩的锤型是()。
上市公司支付给相关人员的下列支出,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有关政策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进货是配送中心组织和调度的重要依据,是配送中心作业流程的开端。
请从下面的四个图形中选出与其他三个不同的一个图形。
中国古代首次设置律博士的朝代是()
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5次修改。实践表明,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是,我国宪法(
(66)Applicationfilesarepiledhighlythismonthincollegesacrossthecountry.(67)Admissionsofficersareporingessays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