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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好像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300元)后逃走。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二—59,多)
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好像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300元)后逃走。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二—59,多)
admin
2014-02-18
22
问题
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好像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300元)后逃走。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二—59,多)
选项
A、盗窃罪的直接正犯
B、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C、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D、诈骗罪的直接正犯
答案
A,B,C
解析
正犯亦即实行犯,而间接正犯是相对于直接正犯(直接实行犯)而言的。具体而言,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第三人来实行犯罪。二者的区别如下:(1)主观上,间接正犯具有利用他人犯罪的故意,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之间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2)客观上,间接正犯具有利用他人犯罪的行为,即行为人不是亲手犯罪,而是以他人作为犯罪工具而实施的犯罪。
本案中,关键问题在于,被骗者丙是否对财产有处分权。通说的观点认为,只要是占有财产的人,原则上对财产就有处分权,故甲对丙的欺骗行为成立诈骗罪。由于丙是有处分权的人,甲也单独、直接实施了诈骗行为,故甲的行为是诈骗罪的直接正犯。
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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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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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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