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海商法中,关于货物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在海商法中,关于货物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dmin
2009-05-14
29
问题
在海商法中,关于货物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B、承运人自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次日起连续6日内,未收到收货人就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而提交的书面通知的,不负赔偿责任
C、货物交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货物进行联合检查的,无须就查明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提交书面通知
D、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的,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其他适当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答案
1,4,8
解析
《海商法》第81条规定:“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内,集装箱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十五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的,适用前款规定。货物交付时,收货人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货物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须就所查明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提交书面通知。”故A、C正确。第82条规定:“承运人自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次日起连续六十日内,未收到收货人就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损失而提交的书面通知的,不负赔偿责任。”故B错误。第86条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的,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适当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故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P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武汉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上诉案件的调解
简述主犯的特征及刑事责任。
被告人:杨某,男,34岁,某边防大队副大队长。被告人:林某,男,29岁,某边防派出所干事。被告人杨某在任某边防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缉私工作期间,为牟取暴利,于2011年2月间,与走私分子陈某等人(另案处理)共谋走私,商定从澳门偷运香烟到珠海销售,由杨某派人
甲从香港来北京时,非法携带违禁的淫秽影片6部、黄色画刊10本以及8毫米电影放映机1架,交给乙,并向其传授放映技术,指使其秘密放映营利。同时,让乙为其借得人民币3万元,商定由乙从放映影片中营利还债。次年1月,乙在太原放映15场,获利1000元。同年2月底,乙
试论我国刑法有关追溯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李红与姚小兰均生于1976年6月7日,1991年7月李红初中毕业后即参加工作,月收入200元,姚小兰继续上高中。1993年9月李红与姚小兰谈到想购一台高级收录机,第二天,姚小兰即拿出姨夫送与她的高级收录机,问李红是否想买,李红看后很喜欢,愿以1400元购下
过错责任原则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股骨颈骨折引起股骨头坏死的主要原因是
曲线在与它平行的面上的投影不反映实长。()
熔结环氧粉末防腐工艺为除锈、微尘处理、加热、()、冷却和检验。
子宫脱垂患者,宫颈及部分宫体脱出阴道口,应属
庆大霉素的适应证不包括
张、王、李、赵四人进入乒乓球的半决赛。甲、乙、丙、丁四位教练对半决赛结果有如下预测:甲:小张未进决赛,除非小李进决赛。乙:小张进决赛,小李未进决赛。丙:如果小王进决赛,则小赵未进决赛。丁:小王和小李都未进决赛。如果
一个年轻人乘火车路过一片荒无人烟的山野。乘客们一个个百无聊赖地望着窗外,火车路过一个拐弯的地方开始减速,一座平房慢慢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本是一间普通的平房,却让无聊的旅客们顿时有了精神。都饶有兴致地欣赏起这道寂寞旅途中的特别风景。看着这样的情景,这个年轻人心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08年1—5月,移动电话长途通话时长约是固定传统长途电话通话时长的多少倍?()
A、 B、 C、 D、 B原数列为:转化为:分母1,4,7,10,13为等差数列,分子2,4,6,8,10也为等差数列,由此知:
古代法典中,标志着古代法典体例由繁到简过程完成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