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三第23题)

admin2015-04-23  36

问题 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试卷三第23题)

选项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以及《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知,作为法定扶养权利人的夫妻一方,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甲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时,乙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据此,选项A正确。
    其次,《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所谓的“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题中,乙患重大疾病丧失生活能力,应认定为属于需要扶养的成员,甲应当支付扶养费,在其拒绝支付时,可认定构成遗弃家庭成员。乙可申请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据此,选项B正确。
    再次,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知,法律并没有赋予夫妻一方请求多分财产的权利,选项C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最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及第45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可知,本题中,甲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乙,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据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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