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必然引起共同诉讼?( )
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必然引起共同诉讼?( )
admin
2013-06-09
49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必然引起共同诉讼?( )
选项
A、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
B、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
C、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
D、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俱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查必要共同诉讼。《民诉意见》第56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依此A项中的乙、丙是共同诉讼人。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依此B项中的贸易公司和机械厂为共同诉讼人。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依此C项中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并不必然成为共同诉讼人。依据担保法基本理论,一般保证责任中的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依此D项中的张某、王某和李某是共同诉讼人。故只有C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p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自救行为
论述各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刑事责任。
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
债权让与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将该汽车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
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批高档西服的买卖合同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磋商。5月8日,甲公司首先提出该批西服的数量、质量、价格等内容,询问乙公司能否提供。乙公司接受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就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提出了若干补充意见,且提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并于5月10日
甲医院的主治医生王某,为了救治李某,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将已死亡的张某的眼角膜移植给了李某,张某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大闹甲医院,并在乙网站散布谣言。甲医院得知后要求网站删除内容,乙网站以核实为理由延迟一周。[中南财大2015年研]请根据此案例回答以下
李某(17)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产生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EIECB.ETECC.EPECD.EHECE.EAEC引起黏液脓血便的大肠埃希菌是
呈毛笔头形,花蕾苞片表面密被灰白色有光泽的长茸毛的药材是
注浆施工中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的土类为()。
根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下列关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是()。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
胡女士丈夫死亡后,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如今儿子已经成家立业,胡女士一个人感到孤独无依,最近又遇上了一同乡李大爷,两人很谈得来,于是想再婚,遭到儿媳妇的强烈反对,并因此闹得儿子和媳妇之间产生了矛盾,李女士因此很伤心,想请社会工作者帮忙出个主意,社会工作者的适当
已知平面向量a=(x,x2一1),b=(x+3,一x2+1),则a+b().
【2012甘肃NO.26】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海量碎片化信息,如何__________,撷取最具亮色的那道光环,无疑是这些变革性的技术应用给我们带来的严峻挑战。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超额剩余价值是
党在七届二中全会后制定和实行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