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欣法则起作用于哪一种货币本位制度?( )。

admin2009-11-28  44

问题 格雷欣法则起作用于哪一种货币本位制度?(    )。

选项 A、平行本位制
B、双本位制
C、跛行本位制
D、金本位制

答案B

解析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与货币流通有关的准则和规范的总称。主要内容有:规定本位货币和辅币的材料;规定货币的单位;规定货币的流通程序和流通办法;规定发行准备金和货币的对外关系。纵观货币制度发展史,曾依次出现四种不同的货币制度:银(单)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单)本位制和纸币制度。
   (1)金银复本位制又有三种具体形式: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
   在平行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之间不规定比价,按照各自所包含的金和银的实际价值流通,金币和银币的比价就是市场上生金和生银的比价。在双本位制下,国家规定金币和银币的比价,两种货币按法定的比价流通。实际上,跛行本位制已不完全具备复本位制的特征,而是由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的一种形式,因为虽然规定金币和银币都为本位币,但同时规定,金币可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
   双本位制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铸造比价难以同国际市场(或其他国家)金银比价长期保持一致。这样一来,在一个国家内部具有同样清偿能力的两种金属货币中,必有一种在外国作为货币的价值高于该币在国内的价值(即本币定值过低),而另一种在外国作为货币的价值低于其在国内的价值(即本币定值过高)。前者称为该国的良币,后者称为该国的劣币。由于两种货币的同时存在,从而促使人们窖藏良币,将其销熔或输出,而在流通中尽量使用劣币,即输入劣币材料以请求官方增铸该币,结果变成了事实上的单本位制。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劣币驱逐良币”。这个规律是16世纪英国人T.格雷欣首先发现的,故通称格雷欣定律。
   格雷欣定律的含义可以简练地描述为:在金银双本位货币制度下,若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则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即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即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而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劣币则充斥市场。
   可见,本题应选择B。
   (2)银单本位制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白银作为法定的价格标准和最后支付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产生的时间较早。银本位可分为银币本位和银块本位。前者是将银铸成特定形状的本位币,实行银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后者则是以银的重量单位(例如“两”)作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的货币制度。银本位制下,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与熔化,具有无限法偿效力,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
   (3)金本位制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形式。
   金币本位制有以下三个特征:①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其他金属货币(包括银币)则限制铸造;②金币可以自由流通,价值符号(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按其面额价值兑换成金币。③黄金在各国之间可以自由地输出、输入。由于黄金在国际上可以自由流动,就可以充分发挥黄金的世界货币职能,又有利于保持各国货币汇率的稳定,从而促进同际贸易发展。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没有金币流通的金本位制度。它废除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流通的规定。在这种本位制下,银行券代替金币流通。不过,虽然在金块本位制下规定了银行券的含金量,银行券可以兑换为金块,但这种兑换的起点都很高。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在这种货币制度下,规定银行券不能直接兑换为黄金,银行券只能与外汇兑换,然后用外汇在外国兑换黄金。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的货币同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比价,并在国内保持大量的外汇,以备随时出售外汇。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在对外贸易和财政金融上必然受到与其相联系的国家的控制。所以金汇兑本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附庸的货币制度,一般为殖民地和附属国所采用。
   纸币制度是以不兑现的纸币为主币的货币制度。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各国普遍实行这种货币制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pFj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