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破产重整与和解、清算的关系。

admin2016-10-26  26

问题 简述破产重整与和解、清算的关系。

选项

答案重整与和解、清算乃是企业破产法三大制度。破产、和解与重整为三种功能各异的程序,相互不能代替,但是三者又密不可分。 三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 三者的联系表现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和解程序优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又优于和解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后,正在进行的和解程序或者破产清算程序应当中止。如果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三种申请同时出现时,人民法院应当优先受理重整申请。重整失败或和解不能时,最终还要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债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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